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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陵杯”比赛用筝及音乐会总冠名 征集函

发表时间:2016-06-07 来源: 作者:

2015年首届“广陵杯”中国青少儿国际古筝邀请赛”迎来了600多名世界各地习筝爱好者参与,取得了圆满成功。应广大古筝从艺者和爱好者以及相关领导单位的建议,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决定于2016年8月11日至15日举办2016中国•扬州青少儿第二届“广陵杯”国际古筝邀请赛。现就比赛指定用筝品牌以及专场音乐会冠名单位发起征集。

一、大赛指定用筝(8家)

1、在去年5个分赛场的基础上增加至8个分赛场,每个赛场指定用一个品牌古筝;

2、“指定用筝单位”向大赛组委会交纳支持费用1万元/品牌;

3、“指定用筝单位”每赛场需要准备不少于8套古筝(含筝架),并配备工作人员2名;

4、指定用筝单位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精品实木专业筝7台,并按照组委会要求刻字,做为大赛纪念筝;

5、大赛组委会在对外宣传以及赛场布置上标注“指定用筝单位”的单位名称以及品牌logo;

6、大赛组委会向“指定用筝单位”颁发“大赛指定用筝”铜牌;

7、大赛组委会向“指定用筝单位”提供大赛期间1间住宿,2套餐券;

8、“指定用筝单位”组织参赛选手,外地选手达40人,可免收“扬州琴筝精品展”展位费5000元/单位。

二、大赛专场音乐会总冠名(1家)

1、冠名单位向大赛组委会交纳支持费用5万元;

2、冠名单位准备不少于30台的音乐会用筝,并在指定时间配送到位;

3、大赛组委会在对外宣传以及赛场布置上标注“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单位”的单位名称以及品牌logo;

4、大赛组委会向“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单位”颁发“大赛音乐会指定用筝”铜牌;

5、大赛组委会向“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单位”提供大赛期间2间住宿,演出当晚工作餐由组委会提供;

6、大赛组委会向“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单位”免费提供一个“扬州琴筝精品展“展位。

三、报名须知

1、参与“大赛指定用筝”以及“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的品牌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2、参与“大赛指定用筝”以及“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的单位必须是扬州市琴筝协会会员单位;

3、参与“大赛指定用筝”以及“大赛专场音乐会”冠名的单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报名单位由组委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对外公布。

 

 

中国·扬州青少儿国际古筝

邀请赛组委会

2016年4月26日